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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LED电子显示屏管理规定

时间:2021-11-26 15:20:33  作者:  点击:

各单位:

校园LED电子显示屏是学院各类信息发布的重要窗口,是教育引导师生、为学院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,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LED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,及时、准确发布学院重要信息,宣传和展示学院形象,充分发挥LED电子显示屏的重要作用,现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规定。

第一章  信息发布内容

一、思想政治类。围绕党和国家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,宣传科学理论、传播先进文化、弘扬社会正气、倡导人文精神。

二、学院新闻类。学院事业发展的突出成果;学院的重要决策、重大新闻;学院举办、承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要活动。

三、通知标语类。学院的办学理念、校训校风等学院精神文化表述语;学院重大活动、会议、讲座等通知;欢迎标语、文明标语、重要节庆日及活动标语等。

四、信息服务类。有关招生、考试、就业、健康、安全等涉及师生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;公益广告等。

第二章  信息发布要求

一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的宣传政策、学院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,确保内容合法、准确、真实。

二、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、泄漏国家机密、影响社会稳定及校园秩序、传播封建迷信等各种有害信息,不得发布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,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。

三、信息发布以学院公共信息为主体,要求信息时效性强、服务面广,信息内容言简意赅。

四、信息发布由相应管理部门及专人负责,并实施申报审批制度。

第三章  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责

LED电子显示屏属学院宣传设施,主要有喷泉广场、中快餐厅、行政楼门楣三处,由党政服务中心宣传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办法,各部门负责管理审核。

喷泉广场电子显示屏由党政服务中心宣传办公室负责管理;行政楼门楣电子显示屏由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;中快餐厅电子显示屏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。

凡涉及党和国家重大路线方针政策、敏感新闻事件、学院重要决策部署及学院形象宣传等信息,须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后,各管理部门审批备案,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发布。

第四章  信息发布程序

本着“谁申请、谁发布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拟发布信息的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各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附件一《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》,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,经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,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。各管理部门做好《申请表》存档工作以配合监督。

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

2020年11月19日